遂昌新闻网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4月08日

2015年4月8日

蓝仁衍、蓝文贵:

  本院受理原告雷月祥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30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7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罗圣隐:

  本院受理原告张新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31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7月10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应惠清:

  本院受理原告何永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42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7月10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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