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28日讯(记者 郑玲烨 通讯员 翁佳峰)今日,我县召开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部署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的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上官国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有南出席会议。
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立案登记制”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除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外,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上官国明在座谈会上指出,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能有效打通诉讼第一关,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识到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县法院要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一手抓依法登记立案,一手抓制裁违法滥诉,切实把改革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