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44号)规定,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大柘镇、石练镇、黄沙腰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进行一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5年5月12日15:00-15:44。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10-15:13为空袭警报;15:20-15:23为解除警报;15:30-15:33为防灾警报;15:40-15:44为防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遂昌县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大柘镇、石练镇、黄沙腰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