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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意外之财”咋办?别忘了“581” 廉政账户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5月20日

  本网5月20日讯(记者 邹可思)每逢节日,最令一些党员干部头疼的便是那“意外”的礼物,那些不能收却又不好退的现金、礼卡着实让人尴尬。县纪委在此提醒,党员干部一旦遭遇“不期而至”的财物,别忘了有“581”廉政账户。

  记者从县纪委了解到,“581”廉政账户中的“581”谐音“我不要”,旨在让党员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早在2004年我县就开设了这一账户,近年来廉政账户管理使用工作有力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教育、保护党员干部起到了积极作用。2011年到2014年期间,我县廉政“581”账户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礼金共计343万元。

  那么,收受的礼金该如何上交廉政账户呢?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并不代收,党员干部如需上交礼金,可在我县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手续,也可在其他银行网点转账或现金汇款。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向“581”廉政账户缴款后,银行将提供“581专用账户缴款回执”。据悉,除了选择到银行直接交廉政账户外,还能够交由所在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后上缴廉政账户。

  当然,如果收到的不是钱,而是有价证券,比如消费卡、充值卡、支付凭证等各类物品,可以先交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处理。有价证券先由纪检监察组织向发行单位(如购物卡的销售方)兑现,然后再上交到廉政账户。字画玉石等名贵物品,则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上交廉政账户。而最终上交到“581”廉政账户的款项将会定期上缴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廉政账户不是“避雷针”。对于那些因收受了财物而惴惴不安,公开上交又顾虑重重,缺乏勇气的党员干部来说,“581”廉政账户的设立,对他们是一种保护。“党员干部对收到的礼金礼物,首先要拒收和退回;确实难以拒绝的,要及时、主动上交的到‘581’廉政账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因为自身或者与其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行为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违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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