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28日讯(记者 徐姣)今日,记者从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获悉,我县正式出台《遂昌县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市首个由政府出台的关于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文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省市相继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
在此之前,我县就已积极谋划研究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该模式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于今年3月份建立“2015年遂昌县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PPP)项目库”,其中,古院区块支路工程、洋浩至大桥道路连接线工程、避灾中心建设项目、东城龙板山污水处理厂、遂昌县云峰街道中心幼儿园5个项目列入“丽水市2015——2017年PPP项目库”。
我县出台的实施意见分为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运作模式、实施范围和合作方式、基本政策、操作流程、工作要求七部分,以破解我县政府债务压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致力于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力,寻求政府和社会合作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