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记者 施伟谊
市民毛先生咨询:去年浙江省全面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我们一方是独生子女,现打算再生个宝宝,具体要怎么办理?
县人口计生局回复:以符合《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子女)为由申请的,需带齐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两寸合照3张、独生子女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等。如有不明之处可向县人口计生局行政许可科咨询,电话:8127355。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6月04日
帮办记者 施伟谊
市民毛先生咨询:去年浙江省全面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我们一方是独生子女,现打算再生个宝宝,具体要怎么办理?
县人口计生局回复:以符合《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子女)为由申请的,需带齐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两寸合照3张、独生子女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等。如有不明之处可向县人口计生局行政许可科咨询,电话:8127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