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9日讯(记者 杨曦 通讯员 朱滔)近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位于县城平昌路某卤味店存在废水排放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卤味店进行现场监察。
经现场监察,执法人员发现该卤味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卤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有效隔油沉淀处理,污水排出管道已被部分堵塞,存在渗透排放隐患。
针对该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卤味店店主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卤制品废水须经有效处理后纳管排放。同时,按照程序做好现场监察督查记录,并要求该卤味店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同样,针对群众反映的元立大道某小车修理厂的喷漆废气扰民问题,近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修理厂进行现场监察。
据了解,该修理厂离居民区较近,且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部分喷漆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现象。对该修理厂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随即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废气排放处理设施,调整作业时间,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废气无组织排放,严禁喷漆废气扰民。
“我们将跟踪督促各环境违法行为直至完成整改,确保环境安全。”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近年来,环保部门不时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投诉,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当场给出处理结果,切实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