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6月19日

徐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丽松商初字第548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满后的15天。并定于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0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