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均、吴毓云:
本院受理陶志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7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5年10月16日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吴毓云:
本院受理朱庆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7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5年10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罗志萍、吴玉萍:
本院受理原告余继菘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5)丽遂商初字第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浙江星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春芳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丽遂商初字第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