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9月10日讯(见习记者 余航 通讯员 巫云)近日,县国土局、环保局联合印发《遂昌县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拟通过开展全县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改善全县矿山大气环境,为“五美遂昌”建设提供矿山生态环境支撑。
此次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共分为制定方案、粉尘防治及深化巩固考核等三个阶段。2015年7月—2017年9月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粉尘防治阶段,争取在2015年12月底前,矿山粉尘防治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实现达标运行的矿山比例达50%;2016年12月底前比例达75%;2017年9月底前比例达90%以上。
专项行动要求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矿山凿岩、爆破、开挖、破碎、装卸、储运等各重点环节粉尘控制与防治管理措施。县国土、环保部门将对矿山粉尘防治成效实施跟踪督查,并对矿山粉尘防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矿山粉尘防治工作成效也将作为评定或提升矿山企业“绿色矿山”登记,采矿权人信用等级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