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通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9月23日

有关单位、广大居民:

  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要求,经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建部、银监会协商决定:从即日起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群众办事无需再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特此通告,请谅解和转告。

  遂昌县民政局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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