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03月31日
尹文良、周永法:
本院受理原告黄子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51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令状式裁判文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