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亮、陈琪月:
本院受理原告胡国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66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并定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04月06日
钟晓亮、陈琪月:
本院受理原告胡国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66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并定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