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更正声明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04月28日

  本院于2015年4月14日刊登在《钱瓯遂昌》第四版的公告中,因校对有误,现将(2016)浙1123民初490号案件的受送达人“雷永兴”更正为“雷永兴、尹文长”。

  特此更正。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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