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30日讯(记者 曹俊杰 通讯员 李开元 蓝美灵)近日,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日前我县鼓励失地农民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保奖励开始发放。
2014年12月,我县为了鼓励全县失地农民进行失地转保,出台了《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制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被征地农民在2015年12月31日前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1300元转保奖励,首批转保奖励于2016年6月底前发放。
据悉,我县是全市范围内唯一一个对失地农民有转保奖励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