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关于受理何淑华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08月02日

何淑华:

       本院受理原告与你等人追偿权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1519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0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