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年08月12日
本院于2016年5月23日刊登在《钱瓯遂昌》第四版的公告中,因校对有误,现将(2016)浙1123民918号案件案号更正为“(2016)浙1123民初928号”,被告“张建方”更正为“杨红云、张建方”。 特此更正。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