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御厨房饭店、毛丽清: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华珠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浙1123民初2012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