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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周学斌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来源:    2016年09月20日

华法良:

       本院受理原告周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2695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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