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11月16日

吴丽辉、金琼花、叶建武、潘爱香: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永法、叶子球、毛昙明、吴喜媛: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永法、叶子球、马会松、胡永敏: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春松: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蓝月良:
    本院受理原告徐永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吕小瑶
    本院受理原告朱思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3391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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