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土法、雷先梅:
本院受理原告张利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1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项鑫:
本院受理原告蓝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汪土法、雷先梅:
本院受理原告方留成诉你们与黄俊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4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黎美红: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信融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5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5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刘仁忠: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80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