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建军、毛樟琴:
本院受理原告戴奇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7年03月07日
项建军、毛樟琴:
本院受理原告戴奇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