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永根:
本院受理原告叶东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10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仁根:
本院受理原告董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003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方建军、方建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402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海峰、邵衍、周来文、王文娇: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被告徐东卫、董贤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15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令状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