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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日报]遂昌建章立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2017-07-11 16:00:57来源: 丽水日报 作者: 编辑: 李斌

  本报讯(通讯员 林斌 刘轩 苏立军)日前,遂昌县结合县域实际,出台了《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八个工作机制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儿童福利督导员、学校老师、基层妇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一旦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留守儿童排查和信息类动态管理要求,依托村(社区)开展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要求每年9月初,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留守儿童的辍学、未登记户籍、监护缺失、生活困难等类别情况排查,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及时录入到“浙江省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并筛选明确重点帮扶对象。

  建立服务督导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办理辖区内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相关事宜,解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村(社区)建立儿童福利督导点,配备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本村(社区)内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信息的排查和报送、协助儿童福利各项政策的落实、及时报告陷入困境或遭遇突发变故的留守儿童并给予帮扶,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咨询等关爱服务工作。

  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25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建立帮扶转介机制。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农村留守儿童遇到困难,均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申请帮助,由窗口转介至各职能部门办理。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大学生暑期实践为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留守儿童奉献爱心。

  建立源头治理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支持和帮助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局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来源:丽水日报 6月21日  第四版

       原文链接:http://epaper.lsnews.com.cn/lsrb/html/2017-06/21/content_1271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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