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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人才新政 引才留才有保障

2017-07-12 17:59:41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本网7月12日讯(记者 蓝叶佳乐 通讯员 赖佩珺)近日,我县出台《遂昌县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遂昌县关于生态工业经济人才培养引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政的出台契合我县“生态工业、全域旅游、精美城乡”发展主题,为我县争做“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和建设“五美遂昌”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人才新政对完善培养开发机制、引才聚才机制、评价激励机制、服务保障和加强政策兑现落实提出了新要求。针对人才工作实际,我县着力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

  据了解,我县人才新政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县级人才(F类)六个层次,其中,对自主申报入选A类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入选B类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就培养和引进生态工业经济人才,《意见》提出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引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10名,工业企业精英人才15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200名。实施企业精英人才培养选拔计划,并设立企业杰出青年人才奖、突出贡献人才奖和功勋人才奖,每2年评选一次,对入选对象给予3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人才,最多可发放15万元的特殊津贴。

  “人才新政还推出了一系列特色举措,如人才积分制申购限价房、人才购房贴息奖励制度、留才专项奖励等,这些都是为了我县能更好的引才、育才、留才。”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县还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加强政策的兑现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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