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清、张小威:
本院受理原告徐增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754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黄群飞、陶仙萍、陶国平、潘仙明:
本院受理原告梁善元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993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新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朱顺权、尹世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与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79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潘增慧: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97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