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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7-09-18 08:31:11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陈土华、王琳、谢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孔凤钿、尹春松:

  本院受理原告童庐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08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吴云飞、张艳梅、吴利兵、吴小伟: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与你们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674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2月21日15时4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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