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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13日

2017-10-13 08:54:04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潘华骏

  邱文飞:

  本院受理原告叶东武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傅利鑫:

  本院受理原告邹康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傅长财、雷磊:

  本院受理原告吴英龙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604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刘云虎:

  本院受理原告潘明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031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华金伟、蓝爱花:

  本院受理原告赖恩伟诉被告华金伟、蓝爱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华金伟、蓝爱花、王信长、雷卫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赖建武、洪金鹅:

  本院受理原告巫子恒、刘春娥诉被告赖建武、洪金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朱昌俊:

  本院受理原告姜晓荣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87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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