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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日报]遂昌村级项目 “阳光运行”推进 清廉农村建设
2017-11-10 10:22:57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红星坪村机耕路项目预算29.3万元,中标26.2万元,节省3.1万元;坪峰村自来水蓄水池项目预算16.7万元,中标价15.6万元,节省1.1万元……”
近日,在遂昌县湖山乡红星坪村和坪峰村的村务公开栏里,几张醒目的公示单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
今年以来,湖山乡纪委发现该乡部分村级项目实施不规范、不公开,引发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不信任,社会影响恶劣。为此,该乡纪委要求各村积极推行村级项目“阳光运行”制度,严格执行事前阳光规划、事中阳光运行和事后阳光评议三大程序。项目实施前,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征求干群意见,着眼群众最亟需解决的事情确定实施项目;项目如何实施,选择哪种招标方式都由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拍板”,再交由乡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村民可全程参与项目运作过程的监督;项目完工后,村两委及时组织村民代表对项目建设成果、资金拨付情况及村干部勤廉情况进行评议,确保村级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村级项目‘阳光运行’制度的实行就像给村干部上了‘紧箍咒’,时刻督促村干部清白干事、干净干事,有效避免了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不仅让村民放心,更让村干部安心。”红星坪村村委会主任曾鸿感叹。
今年,湖山乡各村大大小小共有7个村级项目,项目资金预算达500多万元。推行村级项目“阳光运行”制度后,项目中标资金比预算时少了许多,村民们对项目建设的疑虑打消了,阻挠工程建设的情况不见了,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了不少。
“推进村级项目‘阳光运行’既让村民真正成为村级项目、‘三资’管理的‘拍板’人,又让村干部‘甩开膀子’清廉办事,是推进清廉农村建设的有益实践。”湖山乡纪委书记洪涛说。
(通讯员杨美芬洪涛)
来源:丽水日报11月6日第四版
原文链接:http://epaper.lsnews.com.cn/lsrb/html/2017-11/06/content_14560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