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建斌:
本院受理原告谢连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802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2月8日1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章春龙:
本院受理原告罗敏杰诉被告章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18年2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刘金玉:
本院受理原告鲍春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76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2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钟小伟:
本院受理原告徐洪树诉被告钟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18年2月5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尹春松:
本院受理原告刘常保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罗来运:
本院受理原告项国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翁南飞:
本院受理原告蓝建英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555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红建:
本院受理原告孙樟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袁水寿:
本院受理原告周宪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39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2月8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仁根、罗海锋:
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