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勇锋、熊美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建方、方梅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董国善:
本院受理原告程生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文富:
本院受理原告应三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彭青、王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庆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小芳:
本院受理原告杜文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