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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7月26日

2018-07-26 08:52:18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徐智海:

  本院受理原告龚启荣诉被告徐智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英:

  本院受理原告周俊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231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唐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曾子芽诉被告唐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傅杰:

  本院受理原告金先民诉被告傅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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