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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6月13日

2019-06-13 14:33:16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程智慧、朱金霞:

  本院受理原告刘新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224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李新民:

  本院受理原告周先元与被告李新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新民:

  本院受理原告蓝土林与被告李新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华芳馨:

  本院受理原告涂文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332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遂昌猫记原粮餐厅: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华珠酒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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