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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获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107.3万元

2019-06-24 21:16:18来源: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本网6月24日讯(记者 龚隆淼 通讯员 俞晓丹)日前,省财政厅、林业局联合发文下达了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通知,我县获资金107.3万元,加上2018年提前下达(第一批)的166.87万元,我县共争取到2019年预算安排金额274.17万元,居全市第三位。

  据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管理,对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共有天然林面积125.84万亩,分布于20个乡镇(街道)、4个国有林场和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县在明确停伐天然林小班范围的基础上,对天然商品林与公益林统筹进行管护责任区划分,确定了每个护林员的管护面积和管护责任区,实现了停伐和保护全覆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爱军表示,下步他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做到合理有效使用,持续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全面提高遂昌天然林资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