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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10月12日

2019-10-12 08:15:32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刘益滨、叶锋: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173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俊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军与被告张俊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华丽:

  本院受理原告程立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207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包圣权、韦玉萱、张水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利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207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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