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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10月15日

2019-10-15 08:42:52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朱昌仁、朱彩春:

  本院受理原告夏梅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243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遂昌海航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张朝松:

  本院受理原告刘新红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944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诸伟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选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164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蓝伟钧:

  本院受理原告朱国兴与被告蓝伟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詹三山:

  本院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姐弟车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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