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遂昌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遂科〔2013〕7号)和《遂昌县与浙江大学全面合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遂政发〔2011〕1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第二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求
1.在我县地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遂昌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申请要求的单位,可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联合研究申报的,项目应当以我县法人单位为申报主体,并附科技合作协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
3.与浙江大学合作项目发生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合作经费的计算也以发生在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间的为准。
4.各类科技项目应当围绕我县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如需进一步了解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事宜,可向县科技局计划科、综合科咨询。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应提交《遂昌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表》等相关材料,按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同时报送县科技局计划科(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与浙江大学合作项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合同书、资金投入证明(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五份)。
三、项目受理时间
2014年度第二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受理、咨询科室:计划科,综合科
联系人:张建锋(8133576、616178),邮箱:635032156@qq.com
叶莉玲(8529383、682599),邮箱:sckjjyll@sina.com
附件:1.《遂昌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遂昌县与浙江大学全面合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3.遂昌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遂昌县与浙江大学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5.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6.项目经费概算表
遂昌县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