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县城棚户区(国有)改造工程一期限价房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范围为原医疗厂厂区:东从漫头突出岗分水直落至厂门口路,南从林业局、医疗厂厨房后小岗直上烈士墓后山顶,西从烈士墓山顶向北直落后岭路软岙下20米横入关恒屋前堪沿随根长屋下水路直至垵内坑。请坟主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14年11月21日起至2014年12月5日17点整止)与接待办公室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逾期将作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44号8楼
联系电话:0578—8124311
联系人:罗先生
遂昌县国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