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城区街道秩序良好、道路通畅,进一步提高城市品味,提升遂昌县文明形象,根据城市治堵工作规划的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确定相关路段为重点严管路段,采用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球机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一、启用时间
球机抓拍管理措施于2015年1月4日起施行。
二、重点路段
电子抓拍路段为:1.平昌路(叶坦红绿灯至车站红绿灯);2.东街(三角坛红绿灯至县府广场);3.南街(县府广场至西街佳乐福红绿灯);4.西街(西街佳乐福红绿灯至西街十弄口);5.北街(县府广场至北门红绿灯);6.北溪路单向通行抓拍路段(电影院至公园路新桥头)。
三、抓拍时间
每天7时30分至22时。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在路口、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人行横道、公交站牌(亭)限停区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不限时抓拍,东街实验小学门口路段在上学时间每日上午7时30分至8时违法停车超过10分钟)。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6.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
7.机动车违反禁令、禁止标志指示的;
8.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的,在容易发生危险路段调头的,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和文明出行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遂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