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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处置原社员股金的公告
2016-09-29 15:40:56 来源: 作者: 编辑: 李斌
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社员:
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以下简称:“遂昌农信联社”)为全省农信系统股份制改革单位,将在原社员的基础上通过“整体改制、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昌农商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遂昌农信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相关改制和股金处置决议的相关规定,经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对原社员的股金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社员股金处置
(一)愿意作为遂昌农商银行发起人,且符合发起人资格条件的遂昌农信联社社员,以其所持有的遂昌农信联社股金数量为限,按1:1的比例转为遂昌农商银行的股份。
(二)不符合发起人资格条件或不愿作为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发起人原遂昌农信联社社员,须于2016年10月13日(节假日不受理)前转让给具备发起人条件的社员,逾期未办理的,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后处理。
(三)经通知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仍然无明确处置意愿,或仍无法与持有人取得联系的股金,采取公示等法律程序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后处理。
(四)法人社员存在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无法正常经营情况的,由法人社员权利义务合法继受人持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应资料,办理过户手续,手续完成后,按照本决议相关内容执行;自然人社员存在死亡(宣告死亡、失踪)等情况或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该自然人社员权利义务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持相关合法有效资料办理过户或者代理登记等手续,手续完成后,按照本通告相关内容执行。上述法人、自然人社员未按要求在2016年10月13日(节假日不受理)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其股金转入其他应付款待后处理。
二、风险提示
因宏观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随着经济波动、成本上升、利差收窄、竞争加剧等原因将给新筹建的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请广大社员在考虑入股新筹建的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谨慎选择。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于2016年9月29日起在遂昌农信联社各营业网点张贴及2016年9月29日《钱瓯遂昌》公布,请遂昌农信联社的广大社员相互转告。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遂昌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各位社员可与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虞继军,电话:0578—8125656)。
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小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