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蓝叶佳乐 通讯员 胡英
本网4月10日讯前不久,家住黄庄村的何小贵在自己家附近的田里看见有人在抓一只“不寻常”的鸟,于是上前制止,成功解救下来后,发现这只鸟的翅膀受伤了,自己也是个爱鸟之人,对鸟类有些了解,于是他就把这只鸟带回家疗伤,随后联系了县森林公安局。
今日,记者来到何小贵的家中,看到这只鸟的左边翅膀有明显的伤痕,无法正常展开翅膀飞翔,为保证鸟的安全,他将鸟养在笼子里。经了解,这只鸟是夜鹭,属于省重点保护动物,何小贵告诉记者,平时用药喷洒鸟翅膀的伤口,并用小鱼、虾等喂养,几天下来伤势有些好转了。
“这只夜鹭在这户人家里可以得到较好的保护和治疗,可以继续养着,待伤势好得差不多时再放飞,对于这只鸟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章健说。
无独有偶,市民黄先生也和何小贵一样,非常注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在无意间发现保护动物后,及时上报到了相关部门。
4月10日一大早,市民黄先生就拎着一个袋子急匆匆地来到县森林公安局,原来袋子里装的是一只野生刺猬,他告诉记者,早上在茶山上采茶叶时,发现这只刺猬一动不动,以为是受伤了就赶紧送到县森林公安局,看看能否得到帮助。
章健介绍,野生刺猬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刺猬是一种夜行性动物,所以白天不行动,晚上开始觅食。经检查,该刺猬并没有受伤,目前已放生。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现保护动物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若是在不了解动物习性的情况下,擅自带回家饲养,会导致动物生病或死亡;捡到伤病残的野生动物时,也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发现有不法分子倒卖野生动物的情况,更要及时向派出所报案。
记者手记:近年来我县的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来我县栖息的野生动物种类逐渐增多,而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经常有群众救助、放生野生动物。像上述两位市民的行为是值得提倡和点赞的,无形中也传递了社会正能量。相信社会上会有更多的人会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手,关心和爱护野生动物,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