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10日讯(记者 余航 通讯员 姜晔斐 傅艺)“快瞧热闹去!巡回法庭进村了!”今日,在云峰街道社后村,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庭审正在进行。听说县法院将审判台搭到了“家门口”,不少村民早早就等候在了审判现场。
38岁的被告人张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他在今年3月份时因酒后驾车被现场宣判。“现在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罚款四千元。”审判长话音刚落,旁听区的村民、人大代表就议论纷纷:“判决结果还是蛮公正的。”“没想到酒后驾车的后果这么严重,我要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们,喝酒了坚决不能驾车。”
庭审期间,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还结合本案,就酒后驾车的危害、金融借款法律等问题,开展了以案释法、安全教育、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等延伸服务,并现场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
“我觉得下村巡回审判的形式很好,对被告本人及旁听群众来说,都是个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对于增强我们的法治观念很有帮助,我们一百个欢迎!”长濂村村民郑志陵说。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恵平表示,定罪量刑并不是县法院的目的,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惩处犯罪教育村民,只有群众的守法意识提高了,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此外,县人民法院云峰诉讼服务点成功揭牌,并受理了首例网上立案。
省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省高院副院长、巡视员高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林雄,县领导潘堂根、陈有南出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