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玲烨 通讯员 朱利辉
本网8月8日讯“真是太赞了,就该严惩夜间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让不文明驾车的司机长点记性。”“是啊,夜间滥用远光灯是该好好整治了,不然夜间出行太危险了。” ……连日来,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整治行动,对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和非法改装车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放大招”,对违法司机进行扣1分,罚50元的处罚,引来了一片叫好声。
夜间行车,对向车辆如果开着远光灯,会让人瞬间“失明”,成为夜间行车的一大安全隐患。在照明良好的道路上开着远光灯,会使对面的司机产生视觉判断错误,极易引起两车相撞甚至更大的交通事故。
近日,县交警大队在城区东街设置临时检查点,短短20分钟就有9辆车违规使用远光灯。“我用灯的习惯不是很好,担心看不清楚路上的情况,所以犯错了。”一名接受处罚的罗女士表示,自己平时开车也会遇到对向车辆开远光灯的情况,是会影响自己的判断,以后会注意。但也有滥用远光灯的车主不理解,认为开远光灯行车道路照明会更好,视线更清楚,在交警耐心解释和宣传教育后,车主均表示以后会注意。
“今年4月,我县三仁畲族乡路段就发生一起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区内道路夜间照明情况良好,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远光灯。接下来,他们将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采取常态化管理,同时,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知识链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以下六种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