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27日讯(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吴振京)8月25日,全县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工作布置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积标参加会议。
据悉,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到今年9月30日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除发电、集中供热和特殊工艺需要外,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需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合称“五炉”),非禁燃区内需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窑)炉。
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会议指出,各责任单位要在思想上更重视,行动上更迅速。要专员专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在严格执行淘汰改造任务的同时,要将扶持政策信息及时传达到整治企业,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合作、协同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倒排时间,以天为单位,做好对企业的督促和协调,主动担当、抓铁有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