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30日讯(记者 王海军 通讯员 罗阳 罗仙芽)日前,记者从县发改部门获悉,今年秋季入学起,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此次收费调整主要为保教费一项:县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为460元/生·月(示范幼儿园古院分院收费标准为400元/生·月),妙高中心幼儿园、云峰中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为330元/生·月,二级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80元/生·月,三级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60元/生·月,各类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比往年均提高80元/生·月。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各幼儿园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相关部门要求,各幼儿园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