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姜晔斐
本网4月23日讯 如今随着“微整”的逐渐流行,不少爱美人士热衷于打“瘦脸针”。而由于整形医院的价格相对较高,部分微商就通过销售价格更低的“瘦脸针”找到了赚钱的机会。殊不知,这些标价上千元的“瘦脸针”却暗藏陷阱,特别是一些标着英文的“进口洋货”,很有可能是从不正规的渠道批发来的假药。近日,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被告人尹某和吴某被判刑。
记者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尹某在县城经营一家美甲店。2015年,尹某听说整形行业利润空间很大,经朋友推荐去了一家培训机构,专门学习微创整形注射技术。学成后,尹某从培训学校以每支300元左右的价格购进肉毒素,前期工作准备完毕,便通过朋友圈发布人体微创整形广告。
除此之外,尹某还为“同行”吴某提供注射业务。服装店老板吴某通过网络购进肉毒素后在朋友圈招揽生意,由于自己不懂注射技术,便雇佣尹某冒充杭州来的老师为客户进行注射,每个部位支付给尹某300元的劳务费。
2015年底至2016年7月期间,尹某和吴某在其美甲店及多家酒店客房内为多名客户进行了瘦脸微整形美容手术,并以每支人民币1500元至28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肉毒素费用,从中获利2万余元。
2016年7月1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对尹某和吴某的经营场所及住处进行了搜查,查扣了尚未使用的盒装“麗致”肉毒素注射剂5盒,以及已经使用的标有“Neuramins”和“Bellasl”字样的“进口”肉毒素包装盒28只。
但这些“进口货”的真实身份却让人大跌眼镜,经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从尹某、吴某处查扣的肉毒素为假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某、吴某明知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决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业内人士提醒:选择微整形 首先看资质
微整形要谨慎选择,资质齐全是关键。消费者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切莫贪图便宜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同时,要理性消费,莫让广告迷了眼,要谨慎对待美容服务和产品的功效宣传,不要轻信“一针瘦身”“最新生物技术”等绝对化宣传。
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均必须有中文标识,凡是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所谓“进口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