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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
〔2018〕第6号
2018-05-31 20:58:41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为推进移风易俗,革除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婚丧喜事扰民等陈规陋习,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巩固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美丽幸福大花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6〕48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丧喜事陋习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丧事严管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实行“一规范”“五禁止”丧事严管。“一规范”即城区居民治丧活动应在规范的殡仪场所办理,由殡仪场所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守灵、告别等活动,有条件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也应推行在规范的殡仪场所治丧。治丧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市容环境,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遵循“五禁止”:
1.禁止在严管区范围广场、公路、街道、学校、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摆放花圈花篮等行为。
2.禁止在严管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高声播放哀乐、鼓乐队吹号奏乐敲打锣鼓、抛撒纸钱、焚烧冥纸冥币或遗物等行为。
3.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排队占道出殡、择道绕行、闯红灯等行为。
4.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治丧活动中使用非法加载花匾(花圈)、电子屏幕等的交通工具。
5.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无证经营丧祭用品或超范围售卖纸人、纸马、冥币、纸扎别墅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操办婚丧喜事遵循“五不超”:
1.非亲人员随礼不超过100元。
2.婚嫁双方合办婚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30桌,单方操办的,不超过20桌;其他喜事不超过5桌;丧事不超过20桌。
3.办婚治丧车队通过城乡道路的车辆不超过6辆。
4.花圈、花篮、花匾等总数不超过10个。
5.丧事严管区外鼓乐队人数不超过6人。
三、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事。违反规定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予以通报。
本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