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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火眼金睛”快速识破

来源:   2018年06月04日

  记者 郑玲烨 通讯员 朱利辉

  本网6月4日讯 “我车子有违法,帮我处理一下。”近日,驾驶人朱某英带着相关证件前往县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章行为,然而证件照片却和本人长得不太像,“我整过容。”为了能顺利处理交通违章行为,朱某英给出了“完美解释”。

  “这本驾驶证不是你本人的吧?怎么本人和证件照片差别这么大?”当天上午,在核查朱某英的驾驶证照片时,民警一眼就发现她上周前来处理过交通违章,而现在她出示的驾驶证却是另一个名字。“身份证办得早,这么多年过去了,长相变了并不奇怪。”朱某英解释。民警还是觉得可疑,便立即对朱某英进行简单询问,然而朱某英支支吾吾,不能准确回答。“我现在和身份证照片不像,是因为整过容!”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英再次坚持表示证件就是本人所有。

  面对谎话连篇的朱某英,民警随即将其身份证件通过系统查询,系统显示朱某英的户口本上显示“二女”。民警边查询边询问:“你是不是有曾用名?”朱某英想都没想就说:“我以前叫朱某英,现在叫朱某琴。”民警再次对朱某英身份进行核实,结果该女子真实姓名就是朱某英,而她所用的证件是妹妹朱某琴的。

  在事实面前,朱某英低下了头,她向民警承认,身份证和驾驶证确实是她妹妹的。随后民警对朱某英冒用他人证件处理交通违章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按照谁违章谁处理的原则,违章处理要使用违章者本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前民警会对违章当事人、违章时间等进行核查,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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