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打击毒品犯罪绝不手软

来源:   2018年06月26日

  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姜晔斐

  本网6月26日讯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禁毒日前夕,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李某秀等8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没收财产、罚金处罚。这也是近年来该院审理的人数较多、数量较大的涉毒案件之一。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王某龙于2017年6月25日起,先后多次伙同他人在遂昌县城向李某秀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而李某秀又将毒品贩卖给俞某等人,由俞某等人将毒品运到衢州吸食。2017年7月13日,县公安局民警在衢州市柯城区将俞某、余某升抓获,并从二人身上查获冰毒4包共36.9克。随后,其余人员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秀、王某龙等4人明知是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俞某等4人明知是甲基苯丙胺仍进行运输,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李某秀、王某龙、俞某、余某升、雷某、朱某涉案毒品均超过50克。

  “近年来,全国各地毒品案件都呈上升趋势。因此,在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我们还采取了发布典型案例、深入社区普法等多种形式进行禁毒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惠平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创新举措,争取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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