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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外墙频脱落 危险重重谁担责?

县建设部门表示:房屋外墙一般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019-01-23 15:45:00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记者 郑雨薇 通讯员 周劼

  本网1月23日讯“上星期这里的外墙瓷砖掉下来,幸好当时没有人经过,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今日,家住县城西街十九弄的市民叶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1月18日,西街177号某银行网点门口上方的外墙脱落,瓷砖碎片掉下来,人行道上满地都是。

  无独有偶,1月19日,县平昌路173号飞跃空间汽车美容店上方外墙也发生脱落,掉落的瓷砖将停在下方的汽车后窗玻璃砸出一个大洞,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两起事件发生后,县建设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走访处理,经社区走访业主处理协调后,主要责任由业主承担,并要求业主及时排查消除外墙安全隐患。

  虽然以上两起事件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记者随后前往事发现场查看后发现,两处发生墙体脱落的楼房均地处繁华路段,一层还都是商铺,平时人来人往,裸露的外墙不仅影响楼体外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令人不禁后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一座座新楼房拔地而起,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楼房外墙脱落却成为了美丽城市背后暗藏的“杀机”,在遂昌多地时有发生,危及市民安全。

  早在2016年,我县就发生一起严重的外墙脱落伤人事故,当事人周某被脱落的外墙水泥块砸中头部,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2018年,数字城管在县城区范围内就发现8起严重的外墙脱落,所幸均未发生伤人事故,但这“杀机”却潜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随时威胁着市民人身安全。

  那么,外墙脱落,到底谁之责?据县建设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受理科科长方建华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商品房外墙一般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外墙隐患排查并不在我们业务范围内,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一直在加大外墙脱落危害的宣传力度,并在采集外墙脱落案例后,通知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走访提醒。”方建华告诉记者,平时,他们经常通过公共场所展板展示、上门走访提醒、发布通告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外墙脱落职责相关知识,已有一部分业主主动修复外墙,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外墙脱落,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全体业主和管理方应当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及时修补,让市民出行更安心一些!”方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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